close

最近身邊許多朋友都想買房子
包括我自己
一般人真是奇怪
房價低的時候沒信心去買
(2003年SARS期間買屋的幾乎都賺)
等房地產景氣好時想買房子
只能望著高不可攀的房價興嘆
雖然我在房地產雜誌上班兩年多了
若問這幾年為何房地產飆漲
我還真回答不出來
(轉當攝影之後有逐漸"文盲化"的傾向)
只知道我跟多數人一樣買不起房子....

建商跟代銷業者為了賣出房子
可說使出渾身解數
什麼樣奇奇怪怪的行銷方式都有
在小弟之前的文章介紹過幾回
而本篇的照片情景我個人覺得最諷刺

銷售人員搬張椅子坐在路邊賣別墅?!
沒錯
就像賣鳳梨、玉荷苞、爆米香...的發財車
在馬路邊就開賣起來了
而像我這樣的中低收入戶者(註)
沒辦法像買水果般輕鬆地掏出100塊買4斤
只能苦笑睥睨這荒繆的世界啊



這張在始終開發不起來的淡海新市鎮(淡水)拍的,這裡四處市長滿荒煙漫草的空地,道路又寬又直,車輛卻不見幾輛。一名房屋銷售人員坐在陽傘底下,前面放了三張廣告看板,這該怎麼形容呢.......守株待兔嗎?


註:

北市月薪五萬以下 淪中低收入
中時 更新日期:2008/06/25 04:33 李國煌台北報導

人人喜愛高收入,在居住的城市中,自己的收入到底居前、還是落後,北中南標準不一,依據調查,北市個人月收入49,532以下,屬於後段班,中市、高市民眾月收入不到37,478,都是中低收入一族。

依據主計處的調查,北市的個人月收入部分,依據收入的高低排序,中間值的金額,大致落在49,532元,這個金額也形成一個收入高低的分野,可區分成前50%、後50%。

這個意思就是說,居住在台北市的人,如果個人的月收入49,532元以下,就是落在後50%的一群,屬於收入的後段班。至於高雄市、台中市、基隆市、嘉義市、新竹市,台南市、鳳山市的居民,個人月收入到底是在前50%,還是後50%的分界點,落在37,478元。

台灣省的其它省轄市、部分縣轄市的居民,個人月收入屬於前段班、後段班,金額落在34,401,金門和連江兩地的標準是,個人月收入超過22,750,就屬於前段班。這個標準,是營建署拿來衡量收入高低的根據,今年,個人月收入落在後段班的民眾,才能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、以及租屋居住的租金補貼。

一個金額很清楚就劃分出,一個上班工作的人,在自己落籍居住的城市,月收入歸屬前後段班的分野,營建署人員說,採取收入限制,是為了「排富」,中低收入人士才能申請補貼。倒是,對居住北市的民眾而言,個人月收入要達五萬元,才能擠身收入前段班。

除了個人月收入以外,如果以家庭年收入的角度來看,台北市居民的家庭年收入在148萬以上,歸屬在前百分之五十,如果落在148萬元以下,便落到後百分之五十的家庭這一群。

至於台中市和高雄市居民,家庭年收入的中間值是107萬元,這些地區的居民家庭收入在107萬元以下,便符合營建署中低收入的標準,可以申請補貼購屋貸款利息,也可申請補貼租屋支出,申請獲准後,一個月可獲得3000元補助,一年為期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大隻偉 的頭像
    大隻偉

    大隻偉的

    大隻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